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市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予以任前公示(名单附后),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相关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年5月7日起到年5月12日止,共5个工作日。
四、公示联系方式。联系-,;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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