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房产税又被提出来了。上海市发布了一个暂行办法,房产税接着收。
其实房产税在上海和重庆试点已经差不多10年了。围绕着房产税的立法、标准、征收范围和手段一直没有很明确的消息。
对于很多人来说,房产税的征收,有点像狼来了。这个狼凶不凶,来不来,有很多思虑。
其实,房产税的叫法并不说非常贴切,如果叫“房产类资产持有税”就好多了。
因为这个税,实际上是针对产权人持有时产生资产收益时收的税。
房产类资产收益有几种,一种是用于出租和经营取得的收入,另一种是买卖或抵押时产生的房产增值。
这些啊,早就开始收了。我们自有的房屋出租,其中就要缴纳房产税,还有商业用房,包括写字楼、公寓、商铺这样的商业性质的房屋,也已经开始收取房产税。在买卖的时候就不说了,有一个资产增值税,基本也是这一类。
现在的问题是还有一些不确定性的,是持有多套住宅类房产,也不出租,也不经营,就摆在哪里的,要不要收房产税。
在老棕衣看来,当然要收。
不过这些房屋并没有产生收益啊,也没有买卖获得收益啊,为什么也要征收房产税呢?
那是因为,我们忽略了一点,就是资产的闲置也是一种资产的浪费。
好比说,张三有2套房,一套自住我们就不说了,充分利用了。另外还有一套房,张三既没有出租也没有买卖,就放在那里,顶多交点物业费。
那如果是这样的话,就是说,张三的第二套房并没有给社会创造什么样的价值,反而占用了一套房子可以用来居住或出租的资源。
如果这样的话,征收一定的房产类资源占用税,就很正常了。
对于国家来说,资源充分利用才是最优化的。房子空置不给人住,就是浪费。你出租了,取得收益,国家也取得税收,大家都得益。不出租也不卖掉,空在哪里,就是闲置,这个闲置成本,得由你来承担啊。
土地也是这样啊,比如某港企,多年前就拿地开发,结果进展缓慢甚至不建设晒地皮,多年以后等地皮涨价了就甩手卖掉赚得盆满钵满。
这种对于无法再生的土地资源来说,不但是极大的浪费,还涉及到国有资产的损失和机会成本的浪费。
综上所述,房产税,我们没必要惧怕,这个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平衡资源利用和人地关系,和谐社会。
但是现在的难点,一个是各地区情况不一样,比如上海和重庆两个房产税试点城市,在住宅面积的计算标准上也是不同的,一个是按建筑面积,一个只计算套内面积。还有计征方式也是不一样的,所以,为什么挑这两个城市试点,也是有想法的。
还有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产权登记联网问题,现在基本上已经解决了,后续还需要在缴纳环节时机和违规立法上下点功夫就可以了。
无论如何,房产税作为资产税的一种,是大势所趋,也是国之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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