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听众吴先生向南通交通广播《有理走天下》节目投诉。
6月16日晚间,吴先生和爱人王女士在位于江苏南通通州区的卓越华宸世纪,看中一套平米的商品房。
看房过程中,销售人员张女士和另外一位男性销售顾问表示:购买商品房必须同时购买一套30平方米的写字楼。
吴先生询问是否可以只买商品房不买写字楼?销售人员明确表示不行。
吴先生说,商品房万,写字楼16万多。考虑到孩子上金郊初中方便,于是就答应对方捆绑销售的要求,缴纳了商品房定金5万,写字楼定金3万。
回家后,夫妻俩听亲友说,写字楼以后不太容易二次转让,有些后悔。上周六,他们再次来到楼盘,希望能够只买商品房,对方明确拒绝。
记者听到投诉人和销售人员的对话录音。
王女士:写字楼一定要搭在商品房里面的吗?
销售人员:要不然不卖的。
王女士:为什么?
销售人员:因为房子便宜,这是集团要求的。
销售人员:集团要求,这房子不管怎么卖,要比备案价多卖20万,要么就是让客户多出20万,要么就是想其他办法。领导想来想去让客户多出20万肯定不愿意,那索性送一个写字楼。
王女士:这也不是送,这是出钱买的。
销售人员:如果政策上确定不卖你写字楼,就让你多出20万,就在这房价里,你愿意出吗?
销售人员:曾经有客户买了之后拿到合同中途反悔,不想要写字楼。公司知道后直接到房管部门,把这户注销掉,客户拿到手上的合同就是无效的。公司再通知客户过来办相关手续,要么把交钱,要么退款,按照合同里写的10%违约金扣掉,其它钱你拿走。
记者以暗访形式电话联系了销售人员张某某,对方明确表示,要购买商品房,必须同时购买写字楼,如果反悔,定金不退。
对于开发商捆绑销售行为,相关监管部门多次明确要求加大巡查力度并予以严肃查处,希望通州卓越华宸世纪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商品房销售。(记者方越吴娟)
(原标题为《这家开发商胆真大:买房竟捆绑搭售写字楼!》)
来源:南通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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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东方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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