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熊老师,最近我有客户咨询我个人转让自己的别墅,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吗?如果不是别墅,是其他的门面车位什么的需要缴纳吗?
小熊:正常转让不动产需要缴纳的税费为: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
这里会涉及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和非住宅的概念
普通住宅的条件包括: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含1)以上(注:容积率是指一个小区的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
2、单套建筑面积在平方米(含平方米)以下;
3、实际成交价低于同区域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以三条件少一个便属于非普通住房。
非普通住宅包括:厂房,平方米以上的豪宅,写字楼,商铺等除普通住宅以外的房子。
非住宅:指的是除了住宅以外的非居住用房屋。它包括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和厂房仓库、车库等。
我们来看一个案例:
个人转让家庭满五年且唯一住房
刘女士年6月在重庆市区购买了一套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并于当月缴纳了契税。年2月以万元的价格将这套住房转让给李先生,该套住房为刘女士家庭唯一住房。
刘女士需要缴纳什么税呢?
1、增值税免征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文件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36号)
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免征
计税依据是纳税人转让不动产缴纳的增值税,免征则附加税相应免征。
3、印花税免征
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财税〔〕号)
4、土地增值税免征
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但是非住宅部分,比如门面车位是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的。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财税〔〕号)
5、个人所得税免征
政策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文件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号)
陈那意思是如果不是自用五年且不是唯一住房,在其他地区有其他规定吗?小熊:北上深广和其他地区不同,普通住宅满2年免征增值税,不满全额征税;非普通住宅满2年,5%差额征税。
陈那个人所得税如何确定呢?如果房屋原值无法确定如何评估原值呢?小熊:我们再来看一个案例:
个人转让未满两年住房
年9月,陈女士购买重庆市区一套面积平方米住房,年4月陈女士将此房屋出售给刘女士,售价元/平方米。陈女士需要缴纳多少税款?
1、增值税
(×)/1.05×5%=.86元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
.86×7%×50%=元
教育费附加:
.86×3%×50%=.14元
地方教育附加:
.86×2%×50%=.43元
政策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文件依据:财税法[]号
3、印花税免征
政策规定: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财税〔〕号)
4、土地增值税免征
政策规定: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财税〔〕号)
5、个人所得税
(×)/1.05×1%=.57元
成交日期在年5月1日前的,不向房屋所在地税务机关提交原购房发票的,按总成交价的1%征收;
如提供原购房发票,按除增值税后差价的20%计缴个税;
如来源为接受赠送,刚必须查帐征收;
依据:财税[]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陈哇小熊老师这太复杂了,有没有什么简便的工具可以直接计算这类交易呢?小熊:有啊,马上我们公司会上线一款测算税额的工具,囊括各种交易行为,只要输入相应的条件就能免费计算对应缴纳的税额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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