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
文
为了提高土地利用效益,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决定面向社会对位于平远镇原华侨农场管理区办公楼旁,面积为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的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开招租国有土地使用权,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本次公开招租标的基本状况
原平远华侨农场管理区办公楼旁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面积共计亩。
标的物基本情况:
三、报名条件
1.承租人条件:
报名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合法执照并延续存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此次公开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否则视为无效。
2.报名登记审查:
企业类: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最新版本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非法人本人参与报名时需提供委托书(以上均需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上需盖公章)。
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上盖手指印,自然人参与登记必须本人办理,不得他人代办,如有类似情况,视为无效)。
3.竞租登记经资质审查合格后,凭竞租保证金收据参与竞价。
四、招租报名时间及地点
1.公告发布时间:年4月26日至5月9日。
2.报名截止时间:年5月9日17时,以现场报名缴纳竞租保证金视为报名。
3.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自公告发布日起至5月9日17时止,到砚山县自然资源局6楼砚山福地七乡土地开发有限公司报名。报名需交竞租保证金壹仟元(¥.元),各自签名封存。
4.竞租时间:年5月10日9时开始。
5.招租地点:砚山县自然资源局5楼会议室。
6.报名、招租地点若有变更临时另行通知。
五、招租方式
出租方组织评标工作小组,采取现场暗标报价。
现场招租时,以缴纳竞租保证金凭证确定参与承租人资格。各竞租者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自行确定暗标价。竞租者暗标价低于起租价的一律视为无效报价。竞租者竞价的暗标文件按规定进行密封,现场竞租时,送达文件制定地点,由出租方工作人员现场公开拆封展示承租人的竞价。按下列方式确定承租人:
1.承租报价总价最高者获取标的承租权。
2.若承租报价相同时,由相同报价者采取现场报价,直到得出最高者获得承租权;
3.出租人现场下发获得标的承租权的《承租通知书》,承租人凭《承租通知书》在7个工作日内到砚山福地七乡土地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
4.上述前条款中若有承租优先者退出承租权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其承租权转同等条件下后一名;现场竞价未获得标的承租权者,3个工作日内退还竞租保证金;获标的承租权者的竞租保证金签订合同之后转抵为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
本次公开招租国有土地使用权若因各种因素出现无人报名或承租人报价低于起租价的,该标的物承租权招租自动失效。
六、租期及租金缴纳
租赁期定为5年,即从年5月10日至年5月9日止。承租人在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之日起3日内交清年度的租金,剩余租金于每年的5月10日前一次交清。
七、其他注意事项
报价为暗标报价,各竞租人报价文件密封,现场竞租时自行携带至指定地点,交由现场工作人员收集。
竞租人在中标后为标的承租人。承租人凭《承租通知书》在7个工作日内到砚山福地七乡土地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如承租人拒不签订合同,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人丧失承租资格。
承租人获得该土地使用权后,对所租标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若因违法经营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其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场地平整费用及承租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承租人自理,承租期满后承租人按合同约定无偿退出并交还标的物。承租人同时向砚山福地七乡土地开发有限公司缴纳元的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竞租保证金转入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该保证金实行同所租土地使用期限同步,当年无安全责任事故即自动转入次年,合同期满无安全责任事故,甲方全额不计息退还承租人(详细条款,土地租赁合同另行约定)。
八、招租公告解释权
本次土地使用权招租公告解释权归砚山福地七乡土地开发有限公司所有。
九、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zjzl/13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