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非住宅商品房,长沙将给予补贴
总价40万的公寓可获元补贴业内:降低交易成本,有利于非住宅去化
4月21日,长沙市住建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关于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长沙将对购买非住宅商品房的业主给予补贴,其中购买一手房的按契税计税依据的1%给予补贴;新购买且持有1年(含)以上对外转让的,对购买方按契税计税依据的4%给予补贴。
■三湘都市报全媒体记者卜岚
凭不动产证,可申请居民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标准
《通知》指出,长沙将采取降低交易和使用成本、加大金融支持、培育商业氛围等措施,促进房屋库存有序去化。
交易成本方面,适当降低非住宅商品房交易成本,对购买非住宅商品房的业主给予补贴。其中购买一手房的按契税计税依据的1%给予补贴;新购买非住宅商品房且持有1年(含)以上对外转让的,对购买方按契税计税依据的4%给予补贴。具体实施细则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另行发布。
使用成本方面,居住在公寓的居民住户,符合“一表一户”安装条件和建设标准的,在水、电、气抄表到户后,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书,可申请执行城镇居民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标准。
鼓励金融机构给予普惠金融贷款利率优惠
《通知》明确,将强化出让管理。在未被认定为企业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的前提下,对符合长沙市“商改住”规划修改实施细则的已出让尚未动工建设的非住宅商品房用地,允许按规定转型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在满足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承载力的前提下,依法依规按照“商改住”规划修改实施细则办理规划修改。
鼓励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购买商铺、公寓等非住宅商品房,给予普惠金融贷款利率优惠;创新信贷产品,在客户准入、贷款额度、还款方式、定价等方面给予灵活性政策支持,满足市场主体对非住宅商品房的信贷需求。
业内声音
将降低交易成本,提升市场活跃度
《通知》一经发布便引发了热议,不少市民感慨:公寓市场要回暖了吗?
其实,从去年10月开始,省住建厅就发布《关于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的若干意见》,从10个方面全力化解公寓、写字楼、商铺等非住宅库存压力——严格控制非住宅用地增量、加快盘活非住宅商品房用地存量、控制非住宅商品房供应、促进非住宅商品房租售、鼓励非住宅商品房自持、降低非住宅商品房交易成本等等。
如今,细则的靴子终于落地。“政策出台,是因为长沙商务公寓市场依旧库存高压,量价齐跌。今年第一季度长沙累计成交均价元/,同比下跌2%。整体库存来看,截至3月底,长沙内五区商务公寓去化周期达42.1个月,攀升至历史新高。”长沙洋湖片区一房企营销负责人指出。
该负责人表示,政策的出台确实能提振市场信心。比如一手房的按契税计税依据的1%给予补贴,如果一套公寓总价为40万,那么政策出台后可为市民节省元。再加上凭不动产证,可申请执行居民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标准,即至少可以为住户家庭节约水电气费1/3左右,“这些新政,都将一定程度减轻市民购房成本,有利于提升市场活跃度,提高市民的市场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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